御本尊(宗教名词)
御本尊,是日莲佛法核心教义——「三大秘法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其在所属信仰体系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,是信徒所必须尊崇的根本信仰对象。
其中,御(ご)是一种敬语前缀,表示尊敬、崇高与神圣;本尊(ほんぞん)则表示“最根本的尊崇对象”。可以说,“御本尊”三个字确切地、简短凝炼地概括了其宗教地位与根本性质。
地位与功能
御本尊即是一个被信仰的对象,也是信徒参与修行实践的媒介。日莲佛法信徒相信,御本尊蕴含了宇宙妙法本身,通过对其礼拜可以激发自己内在的佛性、转化自身业障为功德,改变宿命。
形态
御本尊作为根本信仰对象,是有实体形态以供信徒礼拜的。其主要分为两种,分别为“纸幅本尊”(纸质挂轴)与“板本尊”(木板雕刻)
其中,纸幅本尊又分为“常住本尊”和“形木本尊”,前者是由日莲正宗法主亲笔书写,用于官方宗教典仪活动;后者则是通过雕版印刷到纸上得来,用于普通信徒供奉。
而板本尊则是为了能够更加长久的使用,将御本尊的内容雕刻在木板上,仅此而已。从本质上说,其功能与地位和“常住本尊”其实一样,只是质地不同。
内容
御本尊所书写的内容在日本弘安初年逐渐趋于稳定,约1280年彻底形成稳定结构。相传由贯名日莲亲笔书写,曾被称为“文字曼荼罗”与“十界曼荼罗”。
御本尊正中央纵向书写的,是“南无妙法莲华经”与“日莲”的花押——共九个大字。
上下左右四个角,是佛教的守护神“四天王”,分别是——“大多闻(毘沙门)天”、“大持国天”、“大增长天”、“大广目天”
其余小字则是诸如释迦牟尼佛、四菩萨、诸天护法神祇乃至提婆达多等十界众生的神明。
本门戒檀之大御本尊
本门戒檀之大御本尊,据说是由贯名日莲亲创、弟子辅助雕刻,于1279年10月12日制作而成的楠木质御本尊。高约143厘米,长约65厘米,今供奉于日莲正宗大石寺奉安堂。是日莲正宗所认定的最高圣物,亦被宣称是日莲佛法正统继承法理的象征。
但诸如北山本门寺、京都要法寺等其他宗教团体均否认该本尊的真实性,认定其为后世伪造。
